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洪晶 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四日喜得大法。自從江××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邪惡警察經常到我家讓我們夫妻二人寫“不上北京、不修煉保證”。當時由於怕心,我還勸過我丈夫寫,他沒寫,我在“保證書”上簽字了。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6/14104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