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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永仲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當時大隊要我寫份“檢討”,我就寫了。寫了句“政府不讓煉,不煉了”的話。當時還交了大法書等。真是愧對師尊。嚴正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6/1410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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