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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湧泉 2000年在看守所期間,因為對法理認識不清,且在邪惡的淫威下,做了有恥於大法弟子的事,出賣了同修,在出獄時,我在兩張文件上簽了字(文件的內容我沒有看)。在此我嚴正聲明以上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從現在起,我要嚴格要求自己,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努力做好我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在勇猛精進中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7/1410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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