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固安

    我有幸在1996年得法,成為法輪大法修煉者。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我因進北京上訪受到邪惡多次迫害,因講真相、寫標語被非法判四年徒刑。在長期的高壓強化洗腦中,我因為沒有把握好,違心的寫了“四書”,對不起大法和師父。我在這裡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裡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論、文字全部作廢。走正自己修煉的路,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7/141099.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