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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武迎 我是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大法的,曾參加過師父在哈爾濱的講法班,那年我只有八歲。在大法遭受迫害的時候,我沒能維護大法、證實大法,反而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給大法抹黑。在這七年的迫害中,父親被非法判刑,至今未回。母親曾多次被非法勞教,我和姐姐被迫流離失所。我做了不該做的事,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從新修煉,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8/141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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