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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彩霞 我於九六年底喜得大法。以前,身體上疾病可不少;修煉不長時間,這些疾病都神奇般的不見了。九九年7.20後,被邪惡威逼、恐嚇、騷擾,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有一次,邪惡拿著“保證書、悔過書”之類的到我家,叫我簽字,我簽了字。二零零一年,我邪悟了。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8/141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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