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麗姿 我從學法輪大法以後,身心得到了很大受益。在九九年7.20非法鎮壓以後,由於怕心,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現鄭重聲明:我所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堅定正念,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8/14120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