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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衛群 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份,因進京上訪,曾被邪惡迫害,出來後產生了嚴重的怕心,邪惡鑽了這個空子,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把我綁架到了派出所。當時對法理認識不清,在邪惡提審時,作了筆錄,還在筆錄上簽了字。出來時,當邪惡叫我在“釋放證”上簽字時,我連“釋放證”上寫的是甚麼都沒看的情況下,就急於簽了字,簽字後才看上面原來寫的是“參與×教活動被拘”,當時就傻了,腦子裡一片空白,知道做了對大法不敬的事。在此特嚴正聲明:在派出所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努力按照師父要求的去做,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好自己最後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9/1412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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