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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首愛玉 我是九九年三月得法的。在2000年的冬天鎮派出所上門強迫不准修煉法輪功,要簽字不煉了,當時女兒代我簽了字,因學法不深,我自己也說了。通過不斷的學法,感到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現嚴正聲明我所講、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9/1412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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