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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伯英 我於97年10月得法。“7.20”後,曾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交了大法的書、磁帶、錄像帶,並寫過“檢查”、保證過“不煉法輪功”。我一直深感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現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永遠按師父說的做,按大法做,做好三件事,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9/1412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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