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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素芹 2000年8月我被人舉報煉法輪功,派出所來4個警察,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罰款200元後,它們寫了“不煉保證”讓我簽了字。現在想起來真是痛苦萬分,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聲明從今日起我以前所寫的對大法不利的一切作廢。今後一定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9/1412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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