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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葛京霞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得法前家庭關係、婆媳之間、夫妻之間的關係特別不好,經常發生矛盾;自從得法後,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努力去做,家庭關係逐漸的改善,家庭變得和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流氓集團開始對大法進行瘋狂迫害,在全國範圍內非法抓捕煉功人,我曾兩次被非法關押。有一次,在發真相資料過程中,被惡人舉報,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四十多天後又被邪惡轉移到洗腦班洗腦。惡警強迫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訓練;還讓一條腿站著另一條腿抬起,長時間保持一種姿勢,如果有堅持不住的把腳放下,惡警就用木棍毒打腳面;還強迫性洗腦,讓我們罵老師,唱邪黨歌曲,否則就被毒打,還說“打死白打死,就是自殺”。我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來向邪惡妥協了,寫了所謂的“悔過書”,做了最不應該做的事,邪惡還勒索家人二千五百元才讓回家。回家後,家人由於害怕不讓我學法輪功,我卻沒有堂堂正正做三件事。在講真相、勸三退的過程中被邪惡鑽了空子,被惡人舉報,再次被非法綁架到縣拘留所十天,被惡警勒索八千五百元。後來,在家庭的壓力下配合了邪惡,再次犯了不該犯的錯誤。愧對師父,愧對大法。鄭重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31/141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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