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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耀東 一九九九年7.20之後,單位讓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寫了。因去北京喊“法輪大法好”,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寫了“悔過書、決裂書”等。從勞教所出來,單位讓我寫“思想匯報”,我寫了。單位有一次填調查有無氣功的表,我也填了。從勞教所出來,為落戶口,我按了手印、照了像等,還違心的填了表。後來為辦身份證,又要按手印,警察對我做“詢問筆錄”,我簽了字。聲明:以前我寫的“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思想匯報”等與在派出所和在“勞教判決書”等文件上的簽字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31/1412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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