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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文 99年7月20日邪惡非法迫害大法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由於怕心,我做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現在我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跟隨師父,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31/1412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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