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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鐘采瓊 我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至九月十日講真相時被當地惡人告發。九月十二日凌晨一點左右,被派出所惡警騙至公安局國保大隊,於十二日下午五點多押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四日。在非法關押期間,我被迫違心的說了“法輪大法是×教”,還說我原來在取締之前學了法輪大法二個月,感覺效果不好,若以後遇見錢上再印有“法輪大法好”字句,立刻交於當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現在我鄭重聲明:我在非法關押期間,所說的所有違背大法的話語全部作廢。我要從新回到大法中來,助師正法,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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