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嚴毓南 2001年的6月初,我被邪惡非法關進派出所。在惡警的迫害和單位領導的壓力下,我說出了給我師父講法資料的同修。後來又要我寫“保證以後不傳、不發資料傳單,不和同修接觸”等六個不,具體內容是由惡警口述,我照他說的寫。由於自己的怕心和對名利情的執著,造成了我修煉中的污點,真是後悔加慚愧。為此我要鄭重聲明:2001年6月6日我在派出所所寫的、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努力做好三件事,決不錯過這萬古機緣,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