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戚到謹 99年“7.20”後在邪惡舊勢力的紅色恐怖下,派出所和街道讓我在“不再修煉法輪功”的條文上簽字,並將師父的法像燒燬。今天我從內心感到後悔,認識到我犯的錯是嚴重的。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要跟著師父繼續修煉下去。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