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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興林 一九九七年“七二零”以來,居委會讓我交法輪大法的書和填表,表的內容是不讓煉功,由於怕心,我符合了邪惡的要求。通過學法,認識到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決不能符合邪惡的要求。我鄭重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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