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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常蘇香 我七十三歲,由於學法不深,當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時,我的女兒、女婿被邪惡抓走洗腦、關押、非法勞教,由於受情的牽動,我產生了怕心,在邪惡面前說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和“不學不煉”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414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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