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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秀芬

    二零零二年,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在駐京辦被非法關押了五天。被非法遣送回單位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五天後才釋放。在公安的逼迫下,說“不再去北京了”,又配合邪惡照了像。從此派出所和街道不斷的到家中非法騷擾,在邪惡的逼迫下,我答應“不再參加法輪功的任何組織”,並簽了字。邪惡還不罷休,仍到家中非法騷擾,還讓寫“保證”,不然要交七千元,同時還要押送我到洗腦班洗腦,丈夫一聽害怕了,無奈之下就替我寫了“保證”,我也就默認了。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包括家人替寫的“保證”等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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