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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應靜 我是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99年我與功友一起去北京。住在旅社裡,在那�塈畯怜礅躨ヰk、煉功,不料被當場的惡警發現,把我們非法押送到駐京辦事處等地方,後來又被惡警押回當地。有的被非法綁架至看守所,有的被各個單位非法包夾、看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強迫勞動、洗腦。因怕心,做了許多不能做的事,說了許多不能說的話。在被工廠非法綁架期間,我曾踩過老師的畫像,在上面吐過口水,說過“不修煉”等等。對不起老師,對不起大法。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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