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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潭淑蓮 2006年6月20日,我被當地惡警非法抄了家,並被劫持到市公安局辦公室。因當時不配合邪惡的非法審問,隨後就被非法關在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裡,我出賣了同修。8月18日,子女來接我時,在610的強迫下,他們為我代寫了“三書”,我又簽了字,配合了邪惡,出賣了同修,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留下了污點,愧對師父的慈悲救度。今後,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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