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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賢榮 我於九八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很大。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惡開始打壓、迫害大法後,我與家人一起去北京上訪。回家後,當地派出所多次上門非法騷擾、監視、恐嚇。在邪惡的壓力下,被逼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了字,給大法造成了很大損失。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此後我放棄了大法修煉。嚴正聲明: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1415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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