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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彥華 我由於學法不深,執著於情,而在99年7月給單位寫了保證書,在公安部門的壓力下在保證書上簽了字。現在我嚴正聲明這一切統統作廢!以後我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3.11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0/9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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