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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惠娟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時,我單位的一位辦公室主任在“不修煉法輪功”的書面文字上替我簽了名。當時我不知道,後來知道了也沒當回事,因為我一直堅持修煉。現在我悟到了,我嚴正聲明那個“不修煉”的簽字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3/1416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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