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清(已故)、白淑榮 在99年“7.20”邪惡瘋狂迫害大法期間,因上北京證實法,我和丈夫被邪惡帶回看守所後,因不知外面的情況,又出於對孩子的放不下,想保全一個,我讓丈夫說去北京找我,未讓他承認自己是大法弟子(因他在外地上班,別人不瞭解情況)。後又在一大法弟子家中被邪惡撞見,正是當時在看守所審問我們的警察,認出了我們,在盤問丈夫時,我搶著說“他沒煉,我煉了”,丈夫也支吾著承認了。再就是邪惡兩次找到我,讓我簽對大法不利的“保證”,因自己對情執著,對法理不清,和邪惡玩了文字遊戲,配合了邪惡。現在我倆嚴正聲明:以前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盡心盡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4/1416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