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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閆東華 我在九九年“七二零”後曾交過一本《轉法輪》,這是大錯。第一次被非法關押放出後,邪惡叫我寫“保證書”,我寫了:“我不知道煉法輪功還犯法,以後再不給你們找麻煩了”。我女兒把這個紙條交給邪惡,邪惡說我寫的不好,要重寫,我也沒再重寫。後來居委會、派出所多次來我家要我寫保證書,我不寫,我老伴就替我寫,我告訴他不要寫,他不聽,這樣多次替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現在我聲明:以前我所寫的和老伴替我寫的所有“不煉功”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要多學法,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做師父的真正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4/1416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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