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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琛 從九九年七月份開始,邪惡舖天蓋地的迫害大法,街道辦事處、政法委、派出所經常騷擾大法弟子,讓修煉者寫“保證”或簽字,不再煉法輪功,逼著修煉人交大法書、交資料等。當時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我就交了一些師父在國外的講法,由家人代本人在它們打印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過後我很是後悔,覺的對不起大法和救度我們的偉大師父,給大法抹了黑。今天我嚴正聲明:我在此期間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家人的代簽字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4/1416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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