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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姚玉柱 二零零六年十月七日,鎮派出所二名警察開車到我家,因我不在家,逼迫我母親往他們寫好了的“不修煉法輪功、不參與相關組織活動”等誣蔑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紙上簽字和按手印,並讓我母親“擔保”我不要去北京上訪等。對此我嚴正聲明我母親替我簽的字一律作廢。並鄭重聲明我從法輪功被迫害以來,在邪惡威逼高壓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的違心承諾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永不改變。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4/1416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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