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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君華 我由於堅修大法兩次上京證實大法,於2000年2月8日被邪惡迫害非法判勞教一年(實關押一年半左右)。由於對法認識不足,學法不深,有放不下的執著和沒去掉的人的觀念,在被迫害中,違心地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愧對師父和大法。當我明白、醒悟後,知道自己錯了。我也先後在2000年12月~2001年4月在向勞教所和縣政法委、公安局、電視台、縣建委等有關單位聲明我在迫害中所寫的一切“悔過”等材料統統作廢,以正視聽。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安排。為此,我再次網上發佈:我在勞教所的迫害中,違心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將在今後的正法進程中堅定地維護大法、正念清除邪惡、向世人講清真相,加倍彌補,洗刷自己的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0/216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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