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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慶、劉剛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得法之後身心受益。2002年10月22號中午我和弟弟被邪惡在家門口綁架到公安局後,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當時因為自己生出了怕心和對法理認識不清,寫了所謂的“保證書”。通過學法我現在全明白了,當時自己離法的要求差的太遠了。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和說過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我以後要加緊實修,緊跟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5/1418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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