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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淑芳 我是1997年7月得法修煉法輪功的。在邪惡對大法弟子迫害中,我兩次被610惡警抓去洗腦班,由於自己的怕心,從而被邪惡鑽了空子,被迫寫了“與法輪功決裂”的三書,在一次拘留所610惡警的審問中說了“不煉法輪功”。現在我特此聲明我所做、所寫、所講的不利大法的言行作廢。從今以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徹底揭露中共的邪惡真面目,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5/1418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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