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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清 九九年八月份派出所到我家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當時我為了應付他們,我說了妥協的話。然後派出所的人叫我在他們的記錄上簽名,當時我也沒看他們都寫的甚麼,就把名簽上了。現在我認識到這是我學法不深,悟性差,被邪惡帶動,同時又配合了邪惡,給我修煉的路上塗上了污點。為此我提出嚴正聲明我簽字作廢。今後我要堅定修大法,提高心性,走出人來,溶入法中,在洪法、正法、講清真像、正念除惡中發揮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在“助師世間行”中走向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0/216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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