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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香 2000年,我被當地派出所扣留12天,放回時,邪惡強行叫我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按手印,因當時有怕心,就順從了邪惡,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現在認識到了,甚感痛悔,因此鄭重聲明:以前所按手印作廢。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6/1418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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