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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范 我由於在公園煉功,在2004年10月被惡警非法綁架勞教三年,在勞教所期間,在邪惡高壓迫害下寫了“三書”。2006年9月22日解教釋放,當地公安局沒有通知家屬,610把我直接送到當地洗腦班。由於長期迫害,正念不強,在610的迫害下又被迫寫了“三書”才放我回家。回家後通過學法,我在任何時候都不應該配合邪惡的要求,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弟子對不起師尊的苦度,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現在決心痛改前非,抓緊精進。我現在聲明,對以前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涮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抓緊學好法,救度眾生,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41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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