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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川利 我由於對法認識不足和自身執著心的存在,使我配合了邪惡,曾被迫在非法勞教書上簽過字,後非法勞教超期關押後,又被非法劫持在當地洗腦班,也由於對法認識不足和自身執著心的存在,配合了邪惡,寫了“遵紀守法”的保證;邪惡又逼迫我父親寫了“保證”,才放我出來。以前在單位領導的施壓下,我曾把手抄的很多本大法書交給了單位,我為我自己的行為感到深深的痛悔。現聲明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對師、對法不敬的地方全部作廢。我願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勇猛精進,不負師恩!同時聲明我父親在邪惡的迫害中所做的一切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41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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