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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英 99年7.20以後,居委會通知我,多次找我,要我去居委會談話,要交書,不煉法輪功,我交了四本書。我當時配合了邪惡,做了對老師對大法不敬的事。但我一直在學法,通過與同修切磋,細想起來,當時這事做的真糊塗,所以聲明作廢。我在常人中,思想中承受了相當大的壓力。得了大法,身心獲得了健康,學法中產生一念,我一生中唯有師父救我,沒有師父的教誨,就沒有我今天的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41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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