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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俊華、姜培蘭 99年7月20日邪惡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居委會將幾名法輪功學員叫到居委會,他們拿出表格逼迫我們簽字,逼我們放棄修煉大法。在來年威逼下我簽了字。做了對師父、對大法不利的事。我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41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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