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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素英、董素芳 我於98年得法。99年7月20日邪惡非法鎮壓大法以後,自己配合過邪惡,到鄉政府按過手印。通過學法,我認識到自己做錯了。在此我鄭重聲明:以前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決心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41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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