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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紅新 我是九四年得法的。7.20邪惡開始迫害大法時,我由於放不下對孩子的情,沒有走出來證實大法。後來,我開始發真相資料,但帶著很多常人心做。二零零一年二月,在學校校園裡、教室裡到處都是誣蔑大法的條幅、板報,我在課堂上給學生講真相,被舉報。邪惡綁架我到洗腦班,又到勞教所。在那邪惡的黑窩裡,不讓睡覺,被邪悟者一刻不停的輪番強灌邪悟的歪理,被邪惡鑽了空子,對大法、對師父犯了罪,並出賣了同修。十一月,邪惡又到我家非法抄家,抄出真相資料,我被非法關進看守所。絕食後,被釋放。不久,就被騙到勞教所,又走向邪悟,再一次對大法、對師父、對同修犯罪。後來知道,一個同修由於我的出賣被邪惡非法罰款五千元,還有幾個被非法抓、勞教。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8/1419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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