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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建民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二零零一年六月,在一次講真相中被派出所迫害,被非法關押、勞教三年。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惡警採用熬夜、暴打、欺騙等邪惡手段,迫使我放棄對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四年三月,在鎮政府居住小區內,我看到有一家牆壁上寫著污辱、謾罵大法的手寫標語。我隨手把那字擦掉,卻被惡人舉報,派出所的四個惡警將我非法綁架、拘留十五天,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期間,它們採取熬夜、暴打、強行綁在椅子上逼看洗腦錄像、撓癢等邪惡手段迫害。我違心的向邪惡妥協了。在惡警的迫害下做了許多對不起師父與大法的事,說了許多有損大法的話。現在嚴正聲明:我在高壓下所寫、所說、對不住師父與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8/1419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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