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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瓊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我被市610和當地派出所惡警綁架到洗腦班迫害。被邪惡鑽了空子,寫了“不修煉的保證”,並且說了對師父不敬、對大法不利的話。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自己留下了污點。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聲明:我在洗腦班所寫的“保證”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以法為師,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8/1419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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