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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龍小林

    99年7.20期間,我被非法拘在本地派出所,惡警逼寫“保證”、威脅,我產生了怕心,答應了。但當晚還是被非法關押進戒毒所。當地惡警帶著父親勸我,我寫了“保證”。回家後,派出所、父親單位的人,三天兩頭叫我談“認識”,它們還當著我的面說了對師、對法不敬的話,我卻沒有敢制止。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在高壓和欺騙下,我接受邪悟,寫了“認識、決裂書”,還幫邪惡毒害其他功友。在勞教所座談會上,說了對師父、對大法污蔑、不敬的話,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回本地後,本地派出所讓我寫“認識”,我寫了幾個月。邪惡曾利用我,向功友勸說,探查大法書籍來源,我沒出賣功友,但還是用歪理勸了功友別去北京,配合了邪惡。“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派出所把我騙去,逼迫我表態,我說了些“沒有煉了”之類的話。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說了些應付邪惡的話,到派出所按了手印、簽了名字。後來,還被邪惡逼迫寫了“認識”。有一回找工作,遇到有污蔑大法的考題,我做了。聲明:在高壓強迫下,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從新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9/142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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