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瓊芬 我九五年十二月份得法,得法以後,很多病不治而癒,身體健康、家庭和睦。九九年7.20大魔頭江××發動對大法的迫害。我們居委會的不法人員到我家,拿出一張紙要我簽名“不煉法輪功”。我對不法人員表態:“字我不會簽,但我不煉了。”嚴正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助師正法,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9/14205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