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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鄒利珍、潘昌立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邪黨非法關押、迫害大法弟子。居委會、派出所、惡黨逼交大法書和師父法像,不交就非法押送派出所、抄家和扣發工資。我和丈夫交了大法書和師父法像。今日聲明:我們以前寫的“悔過書”、姑娘幫我們寫的“保證書”及我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9/1420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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