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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立華 我於96年修煉大法,是大法改變了我的人生道路,大法的神聖美好無以言表。就在大法洪傳的時候,惡黨迫害大法、誹謗師父。為了證實大法,我去了北京,在散發真相資料時,同修出事,我被牽連。惡警定我為“擾亂社會治安罪”。在2000年、2001年之間,我被三次送進派出所、兩次拘留、兩次進洗腦班。在洗腦班裡,由於自己人心太重,怕在個人利益上受到損失,如子女不能上學、愛人失去工作,還要株連九族,更怕吃皮肉之苦,在利益和人心的驅使下,我向邪惡寫了“保證書”,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師父發表了一篇篇的經文指導我們修煉,一再延長修煉的時間,一再給我們彌補的機會,師父珍惜我們,我們更要珍惜這千載難逢的機緣。今天我把這顆心挖出來、曝光出來、修去它,同時也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裡所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加緊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使自己真正的從人中走出來,走向神,報答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0/1421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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