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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小榮 我在2003年被邪惡非法勞教一年,於2004年4月被釋放。2006年10月,當地派出所叫我去上戶口時,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丈夫回答說我沒有煉功。因我當時正念不強,就隨和著簽了字和按了手印。嚴正聲明:我在2006年10月19日於本地派出所的問答筆錄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0/1421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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