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瑞娥、麻丫丫 在99年7.20時,由於怕心重,我被迫交出了大法書和大法資料,做了不應該做的事。現在早已認識到當時的做法是錯誤的,沒有做到敬師護法,深感痛悔。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作廢。以後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0/14213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