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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高惠霞

    一次在發大法資料時,由於有做事心,急於求成,被邪魔鑽了空子,被常人舉報,拘留15天,我在拘留和提審單子上按了手印、簽了名。從拘留所回來後,邪惡沒有對我放鬆,把我當重點抓,經常找我麻煩,並聲稱要送我去洗腦班。我火速逃離,在外租房住,居無定所。多次搬家的情況下,邪惡更是步步緊逼,從我的檔案材料中瞭解到我父母、姐妹們的住處,又進行電話騷擾我的家人。為了不讓家人為我操心,我只得站出來自己承擔。一次單位又讓家屬簽字,說單位要辦洗腦班一星期。我沒在,單位就打電話問我要住址,讓我叫街道居委會開一張住址證明。我找到居委主任,她讓我寫“不做違法亂紀的事”的保證。我心想大法弟子是救度眾生,是最正最好最偉大的事,沒甚麼違法亂紀的,就簽了自己的名字。她卻在後面補了一句:“不在外面宣傳法輪功”,礙於面子我沒有說甚麼,然後她才把我要的證明給了我。回到家後,我越想越不對勁,其實單位和居委會早就連通好了,我又被邪魔鑽了空子了。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簽字等統統作廢。走正以後的路,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142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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