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薄蘭群、宋蘭玉 99年7.20以後,在邪惡舖天蓋地的迫害下,在共產惡黨的高壓恐怖下,由於學法不深,人心重,加之怕心,曾對親人及不修煉的常人說過“不修不煉”的話。為了使自己修的更加純正,特此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歸正自己,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14219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